今天闺女的数学课学到了找最大公因数,给她检查作业时,有个题找两个比较大的数的公因数,她没有写过程,而其他的写了过程。我问她是不是看了群里其他同学的答案,她说没有,我立马就发火扔了她的作业本。我觉得她撒谎了,原因是之前有过一次类似的事情,所以这次选择了不相信她。我让她再写出过程,她写对了,说真没看其他同学的。这时我真的特别内疚,过后好好的对她说,问她:“妈妈这次为什么不相信你啊?”她说:“因为上次我看同学的了。”我继续对她说,妈妈就是怕你不会啊,以后一定不要再看同学的了哈。她答应着。哎,容易上火这件事真的不是容易改掉的,需要极大的抑制力,也要经过长期的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