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魅力
偶尔去了趟一顿粥吃饭,明轩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里品种丰富的饭菜,恨不得天天去,顿顿去。
于是我趁机提出,晚上九点前完成所有作业,第二天晚上甚至早上就可以去一顿粥,别说还真有效果,并且根本用不着九点就能完成。原先我一催再催,他一拖再拖,总要九点后才能完成的作业,现在九点前就能完成了。
原来,完不成不是因为作业多,也不是因为作业难,而是因为不想做 因为没有足够的动力。
虽然我不太喜欢吃外面的饭,但我更不喜欢像个监工似的盯着明轩写作业。两害相权取其轻。只要不用为作业操心,去就去吧。借助“吃”的魅力,促进“写”的效率,有点好笑吧[呲牙]。
亲子共成长,我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