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山西运城11岁孩子被害的消息,震惊之余,更多的是心痛和惋惜!正所谓“虎毒不食子”,我们没有想到亲生母亲竟然会对孩子杀这样的毒手。这样有违伦理纲常的事情,必定是会引起天怒人怨,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
对于这样的行为,法院应该要进行重判,这并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而是关乎到我们的伦理纲常,更是对我们社会最基本道德伦理的挑战,我们绝不能容忍 因此,如此恶劣的行为,如果没有得到严惩,将会是整个社会的悲哀。这样一位11岁的男孩,带着痛苦离开这个人世,如果上天真的有眼,相信男孩也是希望法院能重判。托尔斯泰曾说过:“爱孩子,是老母鸡都会做的事情。”可这样的家长,真的很难和“父母”两个字联系起来。我们经常教育孩子,出门在外要小心谨慎,防止被坏人欺骗伤害。但有时候,对孩子伤害最大的人,往往是那些情绪失控的父母。孩子是父母的一生的骄傲,是上天派给我们的天使,是赠与父母最好的礼物,作为父母,应该加倍的去呵护和爱戴自己的孩子,不应该让孩子受到伤害,不要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埋下有毒的种子。孩子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为人父母,更是要给孩子一个爱的港湾,让孩子幸福快乐的长大,才是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父母最大的使命。为人父母最大的悲哀,就是把自己的错误和坏情绪,转嫁到毫无招架之力的孩子身上。对孩子来说,被最亲近的人伤害,才是一种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痛。
对于这样泯灭人性的行为,希望法律能有公平的判决,这也是千千万万人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