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领着俩宝跟我朋友的俩娃娃一起玩耍,四个小家伙很快成了好朋友,我朋友说有时间领他们去KTV唱歌。我跟他俩说那得挑一两首歌,多练习一下。这可激动了俩宝,最近几天,俩娃娃沉迷于音乐,时不时就抱着平板听音乐,而且还沉浸式跟唱,乐宝唱一遍,淘宝再唱一遍,最后俩人再合唱一遍,一副自娱自乐的样子,好不温馨。
本来听音乐也是一种享受,所以我也任由他们去折腾。别说,俩人唱歌比我好听多了,老母亲唱歌不着调,唱歌一直是我的痛点,如今俩娃娃唱歌好歹还能记住歌词,跟上旋律,我也是倍感欣慰。
因为需要选歌,所以他俩就缠着我,他们说歌曲,让我给搜出来他们听。我这懒癌又犯了,于是就教他们自己用拼音搜歌,并且教他们如何保存、如何删除。他俩很快就掌握了,用他们所学的拼音,磕磕绊绊也能搜出他们想要的歌曲,高兴的不亦乐乎。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他们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两天背诵了《劝学》,诗的意思是劝诫年轻人要多学习,不要老了之后后悔。我也是简单介绍一下意思,俩娃娃也很快能背诵了。
昨天晚上我在收拾卫生,乐宝在听歌,我仔细一听,竟然是首英文歌。他听不懂歌词,可能喜欢那个旋律吧,也跟着哼哼。没一会儿凑到我跟前,对我说:“妈妈,这英文怎么读,你给我读读呗!”
好吧,你还真看得起你老母亲,想当年我的英语也是一团糟。不会就是不会,我也得承认自己的不足。
我说:“宝贝,妈妈也不会!”
结果,乐宝轻蔑地笑我说:“妈妈,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
妈呀,我竟然被他给教育了。竟然还会学以致用了,该表扬他。
挑战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