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9.3号,农历是7.18,星期天,晴
我干了四个月的快递,只给了我一个月的派费,我都催了好几次了,但是就是光推脱,说各种理由不给发钱
今天好不容易给我发了一个月的我一看咋才给我发了400多块钱,我一看明细。快件在我这里超过五天的罚款 ,电联件处理不好的罚款,最可恶的是给了我一个重财遗失,一下子扣了我178元钱。
我就说说这个仲裁意识吧,我一看这个人发了一大包衣服,五天之内不来取,就给他退回,他就没来取,我一想,他既然发了这么多衣服,一定是有急用的,或者是有各种原因没时间来取,所以才延误了时间,我要是给他退回了,他一定会很着急的,会给她误了事,我就给他签收了,我给他打了电话,她说来取,结果至今他也没来取。她道不吱声,确和公司说她的东西找不到了,结果公司就给判了重财遗失,说我给她遗失了,可是他的东西现在还在我这里。
我拆开看了看,是两套新郎和新娘的睡衣,有的人说她可能是用不着了,也有的人说可能是她买了又后悔了,但是他又退不回去,所以他就想了这么个办法,即不用退货,还能收到衣服钱,对他来说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事情。可是他没想一想受害者的感受。
我收发一个快件,给我派费是0.4元,她这两套衣服钱178元,我得收多少快件啊!
我一想,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自己得利益不择手段也是正常的,这就是俗话说的损人利己而已。只是我做了一件利人损己的事,做错了这个好人罢了。
老人俗话说得好:真是啊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