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8年我离家和友女去广东打工,打工两年不回家过年就认识了广东的小伙子。才认识两个月那个帅哥叫我去他家,我说不去。他藏我衣服,因为我辞工衣服叫他帮保管。为了衣服跟他去他老家,谁知一去就变成他老婆了还帮他生两个女儿。我说想家了想带小孩回家看家人,他不同意。我就偷偷带回家,以前回家一趟要十七八个小时。坐火车或者坐班车。难受加头晕,都怪自己去远门。才二十岁就嫁人,现在想想小孩都十几岁还是二十岁了。四五岁我就离开她们了,就因为我和他不和。被他打往死里打,打好多次110。那边110不管。小孩也不敢要,只能自己跑回家。到现在我已四十三岁了,我想她们。可是没钱不敢去看她们,我觉得自己不是好母亲。不该去他家。…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看见她们。想和她们说:"对不起,我不该抛弃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