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爸爸没在家,老大想去小广场练习一下跳远,于是娘仨就去了广场,我陪她跳了几遍,今天的腿发直,还疼。要回家了,老二要去小超市买吃的,于是我们去了超市。老二挑了自己喜欢吃的东西,老大问我可不可以用自己学习和劳动赚的钱给班里买点笔用,我说当然可以,你自己的钱只要不是买不好的东西,你可以自由支配。她说发现每天有老师上课会没有笔用,或者有时候有的同学忘了带笔,所以她想买些笔放在讲台上,方便老师也方便同学。我说你这个想法非常好,妈妈支持你,如果你的钱不够,妈妈可以给你出一部分。她非常高兴,用自己的钱买了两盒黑色和红色中性笔。还高兴的和我说:“妈妈,我发现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确实是这样的,予人玫瑰手留余香,在你能力范围内,如果你干这件帮助别人的事让你觉得非常开心,那你可以坚定的去做好了。我说妹妹买了自己喜欢的食物,你也买点自己喜欢的吧,她说是自己已经很胖了,不买吃的了,然后五块钱买了一个乐高,准备回家拼。
今天早上她把笔带去了学校,交给了老师,老师还在课堂上表扬了她。下午回来非常高兴,与我分享了自己的快乐!我觉得她成长了,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在不知不觉中她在改变。当然她也会犯错误的时候,有一些不好的表现,作为父母积极引导孩子,让她成长路上有个引路人,不至于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