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者史蒂芬、利汉斯曾指出:“2——6岁是创造性发展的关键期,如果不能及时加以培养,那么创造性在以后的生活中很难在激发出来。“如:张衡数星星、曹冲称象、骆宾王作诗、爱迪生孵蛋、牛顿自制小风车等这些古今中外的杰出人才,都是在童年时期表现出了独特的创造性。然而,没有培养创造性的环境和教育,富有创造性的“小神童”不能成为伟大的发明家。创造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起点也必然是创造性的萌芽,我们幼教工作者必须担负起培养幼儿创造性的使命。教师要正确对待孩子们在各种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创新思想,要报有宽容之心,如果一味死板的要求幼儿去“创新”,势必会把孩子引导上另外一条模式化的道路,是他们在教师引导下出现同样的“创新”思维,其实这根本不是“创新”,而是另外一种因袭。在引导孩子们活动时,不要对他们过多的干预,不要提过多的不合实际的要求,更不能以自己的思路去引导孩子按照既定的模式去“创新”,这样反倒会阻碍幼儿创造力的发展。尊重幼儿,尊重他们创造力的自然发展,尊重发展的过程和规律,这是我们教师在面对幼儿创造时最重要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