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讲语文学习要培养“听、说、读、写”的能力,现在我们又加上了一个“书”的能力,变成了“听、说、读、写、书”的综合发展。“听”指的是“倾听”,专心的“倾听”,通过“倾听”获取讲授者的表达出来的知识;“读”指的是“阅读”,就是通过读书获取书本上面的知识或能力,前面这两种能力都是指的对内“吸收”;“说”指的是“口头表达”,通过交流沟通顺畅地表达出自己想要表达的观点,陈述出证明自己观点的理由等等;“写”指的是“书面表达”,运用一定的写作技巧描述事物、说明道理,或叙述经过、阐明观点等等,这两种能力指的是对外“表达”;“书”指的是“书写”,是一种独特的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承载下来的表现形式,我们称之为书法。
谈起“书法”,我的理解就是“书写的方法”,强调的是技巧、艺术和欣赏性。当然,放到学生的书写上我们还不能从“书法”的高度去要求学生,但是从技巧的角度来要求的话,最起码的基础就是要把任何一个字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