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号,甘肃临夏州广河县发生了一起引起轰动的学生被打事件。有个学生在学校被老师打伤,视频发到网上,引起了家长和网友的愤怒。广河县教育局调查结果证实了学生被老师打伤的情况,涉事老师已经被停职处理。学生也去医院治疗了,目前没什么大问题了。学校已经找其他老师接替继续教学工作,以确保学生的学习不受影响。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但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武校从教师个人修养与情绪管理、学业成绩压力、教师待遇与工作压力、学生管理困难、法律与制度执行不力、社会文化与教育观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我也想到女儿上初二时,刚分到一个新的班级,班主任对女儿的要求极“高”,处处严格要求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女儿压力极大,致使班主任在班级讲话或开班会时,女儿都会感觉是在针对她。每每女儿回来和我说起来,我心里感觉很不舒服,女儿的表现和学习状况我比较了解,在我的心中孩子还是很优秀的。初一时的班主任对女儿赞不绝口,怎么到了这个班级表现就不行了呢?这个时候,我首先和女儿谈心,先从她自身找原因,然后了解她在班里的表现,再和她分析班主任问什么会这样做。通过谈心,女儿心里压力小了,也表示会在班级里严格要求自己,好好表现。我也和她的班主任打电话沟通女儿的表现。但事情和想的不一样,那位班主任对女儿依然看不上,还是经常讽刺挖苦她,她的心理收到严重的伤害。没办法,一个月后我把女儿转到了其它班级,从此女儿的学习之路有了崭新的开始。新班级的班主任对她很关心,也让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她,对她的评价也不错。现在回想那一段的经历,我觉得我的女儿继续呆在那个班级,继续在那位老师的教导下,她心理会受到严重伤害,也就不会有现在的成就了。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的工程师。教师应当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必须尊重他们的人格,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每一位教师都应当以自身的模范表率行为去教育、影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