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办了个糊涂事。
早上早餐没来得及吃,开车去大学接大姑娘回家。到了学校孩子还没起床,我连忙打电话叫她起来,收拾一下衣服回家。顺便把她宿舍里的东西收拾一下,把它们带回家来(快毕业实习,离开学校)。大包小包,身上背着,手里拿着,把东西放到车里。回家拿东西的时候,才发现少了一兜,把它们放在车旁忘记拿上车里了。你说这记性,光急着赶路,把东西忘记拿了(光急回家接小姑娘)。
难道我有健忘症了吗?放下的东西一会就忘了。唉,今天办的这件事真是闹心。给孩子丢了一兜衣服,全当破财免灾吧!以后做事不要像今天这样丢三落四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