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余华的作品总是将血淋淋的现实硬生生呈现在读者面前,《许三观卖血记》 不外如是。〝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许三观在人生遭遇灾难时一次一次打开着他的卖血生涯,一次一次卖血求生。
故事中,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二次血,每一次用针管抽走身体滴血的力气,都有非凡的意义。他用他的血帮助白己和家人度过一个个生活的难关,有时候被生活抽干最后一滴血,默默喘息。这或许是许三观的不幸,同时也映射着整个小人物的悲哀。他一次一次卖血,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小人物,他用自己的血诠释了无私深沉的爱。虽然许三观的故事读起来
略显沉重,但大苦大难之后,作者笔下的小人物小心留有人性的余温。
许三观对于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曾心怀芥蒂,却最终用博大的爱接纳了这个事实,最后差点为给儿子—乐治病凑钱,而榨干自己的血,同样,他也爱他的婆子,虽然许玉兰让他做了那么多年“乌龟。”但在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拉到街上陪斗时,他还是会不畏惧他人的眼光给许玉兰送饭,并在碗底下藏红烧肉。
一个普普通通,老实木讷的文夫、父亲,一辈子没有说过一个爱宇,就用一生践行着那个从未说出口的字。
这本书里,作者不仅写了许三观一次次卖血,还有阿方、根龙,来顺、来喜两兄弟,他们都是那个极度困苦时代里,艰难生活的小人物,一群没有文化的普通人,他们虽然过着磨难中的人生,却永远保持着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还好,作者给了许三观一个很好的结局,在熬过那些苦日子后,他的儿子都抽调回城工作,生活有了保障,再也不用卖血来换生在了,我却依然感叹他的人生还是太苦了。
有一段短评说,对上世纪的那个时代,我们总有无法完全理解的体会。于我来说,他似带着几分荒诞,令人难以置信。许三观生活的那个极度疯狂,极度困苦的时代。当生活的重担一次一次挑在他肩上时,卖血成了那个朴实善良的人,能想到的唯一出路。他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为一乐治好了病,也为二乐谋了出路。血对于他而言,好像上天的恩赐,在每一个生活的关口,李血头的针管便是上帝为他留的出口。
这些年来卖血不单单是一种挣钱的途径,而逐渐成为他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从中他看到了自己在家庭中的价值,然而当生活的困苦一步步远离,当现实中要放过这个可怜的老头时,他却无法承受。当新来的血头讥讽他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时,他的自我价值崩溃了,他不断重复着 “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
当生活放过了我们,我们又能否放过自己,以此来结尾,对于生死之类的伟大话题,我们如同蝼蚁窥九层雷塔,一叶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