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原理也称为“杠杆平衡条件”,要使杠杆平衡,作用在杠杆上的两个力矩(力与力臂的乘积)大小必须相等,即动力×动力臂=阻力×阻力臂。杠杆原理最早是由战国时期的墨子以及古希腊时期的阿基米德提出来的。战国时代的墨子最早提出杠杆原理,在《墨子·经下》中说“衡而必正,说在得”;“衡,加重于其一旁,必捶,权重不相若也,相衡,则本短标长,两加焉,重相若,则标必下,标得权也”。里面有等臂的,有不等臂的;有改变两端重量使它偏动的,也有改变两臂长度使它偏动的。阿基米德在《论平面图形的平衡》一书中也提出了杠杆原理。他首先把杠杆实际应用中的一些经验知识当作“不证自明的公理”,然后从这些公理出发,运用几何学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得出了杠杆原理。杠杆可以分为省力杠杆、费力杠杆和等臂杠杆。省力杠杆的动力臂大于阻力臂,省力但是费距离,如开口器、老虎钳等;费力杠杆的动力臂小于阻力臂,动力大于阻力,虽然费力但是动力移动距离比阻力移动距离小,省了距离,如钓鱼竿、理发剪刀等;等臂杠杆的动力臂等于阻力臂,动力等于阻力,既不省力也不费力,既不省距离也不费距离,如天平、晾衣架等。此外,杠杆原理在生活中有广泛的应用,如跷跷板、剪刀、扳子、撬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