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动物大概是孩子的天性,瀞仪也是这样,路上只要见到小动物,都会引起她的驻足,还会跟小动物互动,每次直到我叫她才会不舍地一步三回头的离开,这不,通过瀞仪强烈的要求,也“争取”上了自己的宠物,一只可爱的萌宠兔,女儿欢欣雀跃,嘴里还说着一定好好照顾它,因为她喜欢,我这个相当抵触这个的妈妈起初也被迫“喜欢”上了它们,每日和瀞仪一起给兔兔挖兔粮(爱吃的青草)和清理卫生,这期间,瀞仪也很积极,爱干净的瀞仪也甘心情愿认真地当起了“铲屎官”,也许是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也许是“日久生情”,我也日趋接受,真所谓是“爱屋及乌”,“因为爱所以爱”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