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拉着季轩的时候,走了一条小路,对方远光灯着很刺眼,我就晃了对方,对方没变灯,于是我就没操作什么了,季轩说妈妈你怎么晃了一下不晃了,照的我们看不清,那个车真是太自私了......我说你说的对,但是何必在意呢,这一小段路马上就过去了,你没听过“幸福者退让”的原则嘛?!季轩说“没有,就是太烦人了,耀的眼睛不舒服”我说;能不计较不计较,如果对方是那种通情达理的人自然就变光了,晃了都不变就没必要计较了,计较下去我们不是成了和他一样的人了嘛,时间宝贵,没必要浪费在计较这些事情上,等你越来越大就自然懂了“幸福者退让”的原则了......季轩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说道:就是我们比他幸福让一让他呗。我说可以这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