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刘明小朋友跟一个骑电动车的老人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什么要在交通事故上加引号呢,是因为,刘明小朋友没有跟他发生碰撞,但是,他却赖上了刘明。以下是刘明的口述:我骑车子去源辉超市买雪糕,他自己骑过来的时候,弯弯扭扭,然后自己没扶住车把,就倒了,我没有跟他碰到一起的。确实是如此,但是我们也没有推卸责任,刘明爸爸要求带他去诊所把擦伤的位置处理一下,但是,这位老同志不去,自己坐在路沿石上不动,还说我们不管他,道德绑架我们。这种情况下,刘明爸爸选择了报警,所有的事交给警察处理吧。
最后警察的处理结果是让他道歉,承认自己喝酒骑车。
通过这个事情,我首先想告诉小朋友的是,第一,你没有碰到别人,但是别人也是因为你而受伤了,孩子爸爸的做法很好,主动要求带他就医,这个事希望刘明小朋友多学习,学会为自己的事承担责任。第二,如果碰到不讲理或者说不明白的情况下,要记得求助,或者直接选择报警,警察自然会去还大家公道。第三,出门在外一定要告诉父母去向,保护好自己,以免造成对自己的伤害!
202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