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到海贤老师讲了一个寓言故事,故事中有一个叫做普洛克路斯忒斯(Procrustes)的强盗,他守在路口,抓住路上的行人,让其到他的床上去量一下。如果这个人比他的床长,他就要把比床长的部分砍掉。如果这个人比床短,他就要把人家拉到跟床一样长,结果被他量过的人都被他折磨至死。
海贤老师认为,在一段关系中,我们常常就像procrustes一样,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然后拿这套标准去看待身边人,身边的事。这个人跟我想的不一样,我要把他变成跟我一样的,所以也不管这个人是否痛苦。客观世界要屈服于我们头脑中的假设。如果没有符合自身的标准,你是要去理解去处理,还是生气抱怨。
在婚姻中,如果爱人与自己的标准出现不一样的地方时,在亲子关系中,如果孩子与我们的标准不一样时,我们应该怎么处理?难道要像procrustes一样,不管对方的死活,只要求按我们的标准来吗?尊重现实,尊重个体,这样才不会内耗,这样在关系中大家都会觉得舒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