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牛犊不怕虎,这句话是有道理的。今天下午审理的一起寻衅滋事罪案,被告人就是一名未成年人,案发时17岁。
从审理的整个过程看,这个嫌疑人别看年龄小,却很会说,我们都能听得清,看得出,他说的责任都是别人的,只谈别人,说到自己不是忘了就是记不住了,很是“聪明。”而他的态直接影响嫌疑人的刑期。法律是讲证据的,不是说自己说什么就是什么。
嫌疑人说,我只是给某某通风报信,只是跟着来。然而一个轻伤一级,一个轻伤二级的结果,不是你动手不动手的问题,这一点恰恰说明了嫌疑人对法律的无知。
先谈发生原因,晚上在地摊喝酒,犯罪嫌疑人一边一人看到了自己上学时发生矛盾的人,便狂妄地要揍那人,手段恶劣,车撞断了腿,刀子划伤了胳膊。一点点往日矛盾,在无知无法中爆发。法律的警钟没有长鸣。事情的教训惨痛,告诉我们要加强法治教育,普及法侓知识,在此案中,参与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庭长说的好:“家长做为监护人,孩子夜里十一点多还在喝酒,你不管嘛?”
孩子的家长十分自责:“我常年在外跑车,对孩子缺乏监管。”从庭审情况看,我自己的感觉孩子家长过分的溺爱孩子。法庭辩论,在为孩子做“不当”的辩论,jj看似向孩子,其实是在害孩子。
事情的教训惨痛的。教育青少年遵纪守法应成为家庭,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家长要进到监管的责任,要用道德和法律教育孩子,严格要求。不袒护孩子,不放松孩子监管,形成良好习惯。如果一但养成狂妄自大,无法无天的行为,终将收到法律制裁。因此,从小,无论家庭,学校,社会都要加强法治教育,在青少年心中竖起敬畏法律的意识,做文明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