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虽说是周末,因为时间关系,上午还是和原被告当事人进行了沟通。
事件就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按正常流程,赔款有交强险就可以解决,但是被告没有及时买交强险,抱着侥幸心理上路,发生交通事故。这样,被告要支付11万多的赔偿。本来购买一份交强险只要几百元,出事了,当事人开始后亏,教训是惨痛的。
我反复思考这个问题,不买的根源在于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没有养成。没有对法律法规敬畏之心,也反映了个别人办事拖拉。前期处理的没买交强险的案例,被告的父亲说,,多次催孩子赶快买交强险,不要脱节,就是不听,结果出事了,要赔20多万。
这也告诉我们,在学校学习中,养成自觉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养成干事雷厉风行不拖拉的习惯,增强学生的后患意识,担当意识。一但形成习惯,他们做事就会有条不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