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骑鹅旅行记》有感
今天,我写完了作业。读完了一本由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一本生动有趣的书,名叫《骑鹅旅行记》。于是,我便急匆匆地把我读完的感受写下来。
这本书要讲述的主人公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名叫尼尔斯,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故事中他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和大雁们成了好朋友,最后变回人回到家的故事。
而读了这本书,我真羡慕尼尔斯,羡慕他有一些特殊的能力,羡慕他能有一次奇妙冒险的旅行,羡慕他能与动物交流,有一群善解人意的动物朋友……俗话说得好:“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比如:他帮大雁们放哨,防备狐狸斯密尔;他想办法让人们放了母松鼠;将势强凌弱的灰老鼠赶出了黑老鼠的城堡;又帮公羊们赶走了三只可恶的狐狸……
而正因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而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
通过读完了这本书,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
并且他还告诉一个道理:其实助人为乐一点都不难。比如:雨天里一把遮雨的伞,泥坑里一只搀扶的手,挫败时一句鼓励的话,黑夜中一盏指路的灯……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可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