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调解的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进门就喊冤。
一边说一边叙述着事情的经过。判我们责任是主要责任,我们很屈。明明是他家的小孩来喊俺的孩子去玩,到他家,俺的孩子开电动三轮车带他去玩。结果出了车祸。还让俺陪他钱,俺屈不?
我拿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看是两个不到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判了开车小孩主要责任。他还要赔另一个学生钱。两个家长我感觉又要吵起来。我说你们都不冤枉,要乖就怪自己要求孩子不严。
我国法律就有明确要求:十六岁未成年人禁止骑电动车。如果你们严格教育,加强管理,悲剧就不会发生。我的话刚说完,他们的争吵声音小了。
市场经济让部分家长无法经常教育孩子,可能养成自由散漫的习惯。15岁的孩子对事情还缺乏全面理解,需要家长经常管理,经常教育,养成自觉行动。
做为教师的我们,平时也要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学生遵规守纪。
孩子的母亲情绪平稳多了。但愿人吗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