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家庭责任 做合格家长
今天听了教育学家武老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解读。该讲座对这部法律的重点内容进行系列解读,引导家长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通过本次学习,心得体会如下:
一、做好榜样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表率作用与自身素质紧密相连。作为家长,我们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家长举止言谈文雅大方,子女也会如此,家长举止言谈粗俗不堪,必然会对子女有不良的影响。再如家长能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吃完瓜果将果皮放进卫生箱中,孩子也会养成这种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的好习惯。而有些大人不拘小节,随地吐痰,乱抛脏物,孩子也如此行事。我们要善于学习,使自己成为孩子求知的良师,为孩子做好榜样。
二、良好的氛围
良好的家庭氛围可使孩子性格活泼、开朗、大方、好学、诚实、守信等,儿童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生活,常以家长为最亲近、最直接的模仿对象,形成自己的心理定势和性格特征,家庭氛围的好坏是儿童心理、行为健康的重要相关因素。儿童的生存离不开家庭,我们应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积极配合
家长应积极主动与老师取得联系,配合学校及老师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其次,要积极鼓励孩子参与集体活动,培养孩子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交往能力。最后,家长也要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家长会、家长学校、亲子阅读等。
作为家长,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带娃”任重而道远,作为家长,必须要更用心的去理解法律背后的真理,与学校共努力,与孩子共成长。我们也会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学习相关家庭教育的知识,全力配合好学校的工作,和学校一起,共同托起祖国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