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孩⼦的爱的极端表现有:
1、认为只要⽆限地满⾜孩⼦的物质需要,就是爱孩⼦,其实这是⼀种⽆知的爱。孩⼦对爱的需要不仅是物质上,更重要的是精神上。
⽣活中,有的家长只注意给孩⼦补充各种营养品,却忽视了对孩⼦良好的道德⾏为习惯和社会适应能⼒的培养。有的家长给孩⼦买了许多书籍或买了电脑,却没有正确地引导孩⼦去读书或正确地使⽤电脑,也不明⽩对孩⼦的精神⿎励、赞扬、肯定和必要的⼼理⽀持都是爱,然⽽,这种精神上的爱对孩⼦的成长更加重要。
2、家长过分保护孩⼦,为孩⼦做了许多本应由孩⼦⾃⼰去做的事情,这⽆形中剥夺了孩⼦发展⾃⼰能⼒的机会,也降低了他们的⾃⽴精神与⾃信⼼。这种爱限制了孩⼦的⾃我发展,对孩⼦将来独⽴的社会⽣活产⽣不利影响。
3、对孩⼦的要求过于苛刻,常常批评,甚⾄体罚孩⼦。有的家长的确⾮常爱孩⼦,但是,在观念上错误地认为“棍棒底下出孝⼦”,“不打不成材”。
每当孩⼦的表现与家长的想象不⼀样时,就通过打骂来解决问题,这种做法往往对孩⼦的⾝⼼发展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这种爱给孩⼦带来的不是欢乐,⽽是痛苦。这种望⼦成龙的爱往往会形成相反的情绪或情感――恨,对家长、对他⼈、对社会、甚⾄对⾃⼰的恨。家长应该充分肯定孩⼦的优点,培养其⾃信⼼,⽽不是发现问题就批评、指责或惩罚,才有可能使孩⼦获得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