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刚吃完饭,王老师打来电话,电话中王老师急促的声音,我感到有问题。
我直接问她什么问题。她说她的母亲刚刚和一个逆向骑电动三轮车的人发生碰撞,责任在对方。她母亲看对方年龄不小,不再追究他的赔偿责任。但事情该如何了结?还需要签一个什么协议不?
我很佩服王老师的做法。我做为法院陪审员,参与交通事故调解,发现过处理不好,产生后遗症的案子。我告诉王老师,最好是立即报警,如果我们看看没事,不想让对方赔偿,走后对方再报警,我们有可能认定为肇事逃逸。
我告诉她立即报警,人车不动。待交警离开后,再离开。王老师立即和她母亲联系。一会,王老师打来电话说,对方走了。我建议还是报警,说明情况再离开。我调解过一个案子,因为口头协议,离开后,对方又报警,构成逃逸。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事情,面对各种情况,我们首先想到法,用法保护自己,用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生活中千万不要自做主张,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