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首先是个自由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自觉的。人的天性是愿意遵从自己的思想,排斥来自他人的命令。所以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为了形成儿童的自觉意识,也为了他更好地执行决定,应该尽量让孩子自己去思考和选择。哪怕是相同的决定,如果它不是来自家长的指令,而是来自儿童自己的意愿,他也会更愿意去执行。
对于孩子偶尔所犯的小过失不要大惊小怪,内心一定要坚定一个想法:它只是个“小事”,不是个“错事”,孩子的成长需要经历这些“小事”,它们甚至比做功课还重要。所以,只要鼓励孩子改正就可以了,不要责怪,也不要经常提起,不要让孩子有内疚感和负罪感,否则的话它真能固定成孩子一个难以改正的缺点。
对于“陪”与“不陪”不要理解得简单化和绝对化。这里主要强调的是家长应该培养孩子在学习上或在其他的一些事情上的自觉、独立意识,防止孩子养成依赖家长、没有自觉性的坏习惯。所以“陪”与“不陪”与其说是行为方式,不如说是一种教育理念,不能简单地从形式上界定它。比如有的家长整天忙着喝酒打麻将,确实也没时间没心思陪孩子,孩子干什么他都不管,这样的“不陪”与我们这里说的“不陪”,则完全是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