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日记第1082篇
2022年10月12日 星期三晴
家庭教育应注重“人格教育优先”。在传统家国同构的社会模式下,家庭、家族教育是实现教育的重要途径。在几千年的传承中,家庭教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原则,如重视孝、仁、诚、勤等教育原则。“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孝经》讲:“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论语》记载,“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孟子提出“性善论”,主张“仁者爱人”,认为每个人的本性善良,要与人友善。宋代吕祖谦在《少仪外传》中讲:“向善背恶,去彼取此,此幼学所当先也。”在他看来,保有自己的仁爱之心,追求善而背弃恶,是青少年成人的基础。“诚”是立身处世的根本。人无信不立。《中庸》讲“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纯正蒙求》中记载司马光五岁的时候,剥不开一个青皮核桃,家人用热水帮他泡开,后面司马光的姐姐从外面进来,问是谁剥开的,司马光便说是自己剥开的。父亲听到后,斥责其说谎话。这件事情对司马光影响很大,“终身不敢妄语,待人惟以诚信为尚”。“勤”是处身居业的前提。《周易·乾》卦讲:“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传统家庭教育重视培养子弟的勤劳作风。吕本中《童蒙训》认为“勤”是立身为善之本,是处身居业之先。“勤劳者,立身为善之本,不勤不劳,万事不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