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参于陪审,涉及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
当事人是一位未成年人,在美好的花季岁月,缺失去了应有的光芒。我翻阅案卷,只是了解这次案子的经过,至于如何走上这条路,通过这个案子也能看出一部分原因。
案子发生的理由是花季少女为了买自己喜欢的手机,需要钱。看了让人深思。本该在校认真学习的岁月,缺走到这一步。
庭审结束后,我认真思考她们的轨迹。
一是在校学习兴趣不浓,厌学,辍学,进入社会,接触非正能量的朋友,进入未成年人不应该进入的场所,最终在辨别是非能力差的行为面前迷失自己。
二是物质攀比心理的结果。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一个人如果把追求美和物质联系起来,在攀比,,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物质利益的引诱下,渐渐麻痹了自己。
三是缺乏有效监管和温暖。这部分未成年人由于父母在外打工,或是特殊家庭,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未成年人得不到应有的温暖,在别人“虚情假意”的问候“关心”中,心理感到安慰,不知不觉深陷泥潭而无法自拔。
四是网络交友不当 ,受一些不良思想影响,法律意识淡薄,易于被他人诱惑。特别是晚上,甚至凌晨被网约外出。吸烟,喝酒,被伤害。
防止未成年少女走上歧途,我们家庭要尽到监管义务,给孩子温暖,了解孩子动向,把握孩子结交的朋友,注意孩子的日常表现,如吸烟,喝酒。严防孩子辍学。对于孩子的穿戴和用品变化,要细心观察,追究钱的来源。
学校要加强花季少女的法治教育,端正她们的学习思想,建立特殊家庭学生台账,关心他们健康成长,对他们的教育不气馁,多体贴关心,严防她们辍学,关注学生日常变化,及时与家长沟通,用法治思想引领学生,教会学生用法治的眼光看问题,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做为社会层面,加强宣传材料的监管,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一些不许进的场所,加强网络监管,做好正能量的报到宣传。对于花季陨落少女,不歧视,不冷落,对他们伸出温暖的手,给他们成长的天空。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少女侵犯行为,用法律震慑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