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今天的试卷有一篇小作文,要求写家乡的风土人情、名胜古迹。弟弟出生在龙口,在那边生活了三年半,回诸城四年半。小孩子哪里会懂家乡,颇感苦恼。
我也不会这种五六十字的看图写话,抓不住重点,老是跑题。正思考间,姐姐提醒他:“你可以写龙口啊,当时我们每天都去海边玩,从小区侧门出去就是,夏天夜市有烤玉米、冰激凌。落潮的时候可以下海抓小螃蟹,最南边还有个溜冰场,我还有只小兔子在那跑丢了,你不记得了吗……”
姐姐滔滔不绝,四五年了她已记不起曾经的小伙伴,却一直对逃跑的小兔子耿耿于怀。弟弟点头回应,大抵是听的多了,有了想像,当时不过两三岁的娃,哪能真的记得那些小贝壳、棉花糖、以及陪他玩的小姐姐们。
不一会,弟弟拿作文出来,我一看“我的家乡在海边的龙口,那里景色非常美丽,春天百花争艳,夏天太阳高照,秋天树叶枯黄,冬天大雪飘扬,我爱我的家乡。”
这明显是课文里的句子,多少有些笼统了,北方的大城小市,哪个不是这样。让姐姐给改,她也哼哧哼哧不知如何开头。罢了,这样交吧。等他长大,除了户籍还在那,龙口大抵不再会是他心中的故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