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老人跟我们说,人不分等,但分类分群,第一种人,靠眼力,是能看得懂的人,不必言说,就能会意;第二种人,靠言语,是能听得懂的人,不必敲打,也能解意;第三种人,靠敲打,只能靠棍棒和教训。也有种说法,你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想对自己说,遇不公,碰到了如第三种人那般不解意的人,或装睡的人,或脸皮极厚,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发牢骚是不管用的了,靠言语点醒更是徒劳,要化为行动,立即反抗,虽做不到粗暴如棍棒,也要直接指出他的虚伪之处,戳穿其阴谋,把自己逼出被冠以善良之名的圈套。法典总限制老实过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