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三次成功的抽象化运动,先贤们创造并完善了一个令爱因斯坦为之惊叹的“人类创造的、独立于所有经验的数学”。
第一次抽象运动,我们从各种各样的具体事物中抽象出了“数”。
第二次抽象运动,我们抽象出了“几何”。
第三次抽象运动,我们抽象出了“代数”。
而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也成功地为逻辑学抽象出了三段论,进而演化出三种截然不同的形式推理:
从一般到特殊——演绎法
从特殊到一般——归纳法
从特殊到特殊——溯因法
自此,人类拥有了两种推理方式:演绎法成为基于理性的数学工具,归纳法成为基于经验的科学研究工具。这两种推理方式,也分别成为了指导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的两大经典范式:理论范式和经验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