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末,正好带孩子们去买鞋,夏天到了,鞋子该换了,到了鞋店,俩孩子各自挑选,闺女从小就喜欢闪亮亮的东西,可能每个小女生都有这么一个过程,喜爱粉色,喜欢娃娃,喜欢蓬蓬裙,这不,今晚选中了一双亮闪闪的公主鞋,在我眼里,认知里,这双鞋看起来就不会太舒服,可转念一想,如果这次不给她买,下次看到还会继续要,喜欢的东西没有及时的被满足,日后或许会成心里的节,不如及时拔草,于是这双鞋子被愉快地带回家,整个晚上闺女都穿着它玩耍,过了一会儿,自己一边往屋里走,一边跟我说,这双鞋子让她的脚不舒服,想去脱掉。大概过了今天,她暂时就不会那么执着于类似的事物,人教人,事教人,大概后者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