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会议中各位校长传达了教育局的会议精神,对此次专项活动做了具体部署。
师德师风是一个教师的安身立命之本,教师是孩子行动的标杆,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一、为人师表,坚持严以律己,增强自身的自控能力,每天都带着一份好心情投入到工作中,带着微笑迎接孩子。二、培养良好的内在素养。作为一名教师重要的是塑造内在的修养,这样教师本人的学识和内在素养就显得格外重要。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学生。三、与每一个孩子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孩子,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孩子的潜在优秀品质,正确处理教师与孩子家长的关系。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我将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执行新时代教师十项行为准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坚决避免发生以下行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的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3.不遵守社会公德,有参与赌博、吸毒、斗殴、酒驾等违纪行为,存在有违教师身份的言行。
4.违反国家保密有关规定,在命题、考试和招生等工作中泄露国家秘密或相关重要信息。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或参与feifajihui、非正常上访等活动。
6.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传播低级庸俗文化和有害学生健康的思想,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7.捏造事实,恶意炒作、举报、诽谤他人,干扰破坏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学校声誉和教育形象。
8.违反教学纪律,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消极怠工,工作期间进行炒股、打牌、玩游戏等,不落实手机管理规定,课堂上随意接打电话、玩手机。
9.敷衍教学,不按教学计划、教学规范进行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10.侵害学生合法权益,歧视、侮辱、虐待、伤害、讽刺、挖苦、刁难学生,违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1.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12.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班、“学屋”),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或泄露学生、家长信息。(包括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参与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13.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擅自违规向学生或家长推荐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4.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5.擅自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16.假公济私,违规使用科研等专项经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擅自以学校名义或利用校名、场所、资产等资源进行营利活动,或利用岗位、职务便利非法侵占集体、他人财物或知识产权。
17.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教育教学成果,伪造学历、学位、资历、证书等。
18.发现校园欺凌现象,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处置,或隐瞒不报或偏袒一方,致使学生伤害加重。
19.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20.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