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一·二章感悟:
“道”,“常道”,“名”,“常名”。世间万物都须遵循自然规律,并不是(“常道”)一成不变的。就象“名”,当你给某一个事物定义一个名字时,这个事物就会有一定的局限性了,像是一个框框住了一样,不能按他本来的规律去发展,所以,名可名非常名。有名也罢,无名也好,我们不能被他的表相所迷惑,佛法的“破相”也是如此吧。对待事物要常从“无”上来观察和思量,“有”和“无”从来都不是对立的。他们彼此迁就,彼此互动,当我们格局打开,站在更高的层次来看待问题时,“有”和“无”。 “玄”和“同”也就是一样的了。
正因为我们无法破除“有”和“无”,“玄”根“同”的象,比较也就显现出来了;美与丑、善与恶也就有了定义,人的分别心便生起了。所以我们还是要学习圣人,用“无为”的法则来对待事物,用“不言”的方式施加教化。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已有;抚育万物而不自恃已能,立了功勋而不自我夸耀。不居功,功绩就不会失去。
对待孩子的教育也是如此,我们不能被孩子的“调皮”,“笨”、“叛逆”来局限住,应该破除眼前的“相”,站在更高的层次来看待问题,树大自然直,施加阳光雨露,但不拔苗助长,修剪枝条但不动本。孩子永远是他们自己,父母不可因生养而据为己有,让孩子拖离自然生长规律必须听从自己教诲,违背了处无为之事,施不言之教,教养也就处处碰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