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饭后,学习休息间隙,告诉孩子福建省晋江市一个不到13周岁的初一学生,因为被多名同学霸凌,索要钱财超过1200元,晚上九点多跳楼自杀了,临走之前还跟妈妈发了信息:下辈子还做她的女儿……
佳佳:什么时候的事?是官方发布的吗?(为不盲信点赞)
我:基本确定,等待警察最终定案,你们学校有霸凌吗?
佳佳:应该没有,我没听说过有霸凌的。(旁边上一年级的小姑娘琪琪也参与进来)
琪琪:什么是霸凌?
我:就是别的同学欺负人,如果是你被霸凌,你会怎么办?
琪琪:我会告诉老师,老师会管他。
我:这个孩子的妈妈好像把学校也告啦,老师在知情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措施,如果你们遇到类似的事情,除了告诉老师,也得同时告诉我们,他们可能会拿刀威胁你,你不要跟他硬碰硬,他们一般是要钱,你就顺着他,先稳住他,这是一个法制社会,总会有办法治他,不要害怕。这孩子怎么会那么对钱给他们?
佳佳:这父母是怎么当的?
妈妈:这孩子自杀是自私的行为,她就不考虑父母后边怎么活啊。
佳佳:她连自己都照顾不了啦,她哪有能力考虑父母?
我:你说的对,孩子心智不成熟,一旦陷进去不容易走出来,与父母的沟通得有多么大的隔阂啊,这种情况还一个人扛。在你们看来天大的事,在大人看来可能就不算是事。
霸凌事件按照比例来说,其实很小很小,但对个体而言是100%的伤害,如果要问我的态度,1981年发生在西德法庭上一位妈妈的做法或许已经做出回答。我相信不用再问元芳,他应该剑已出鞘,各位看官,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