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5.17 晴
今天晚上隽赫有篮球课。放学后简单吃了点饭就去打球了。我们篮球课的钱挺值,交一个人的钱,还每次带着个蹭课的。
隽赫学了两年了,打的很一般。究其原因,就是他没有从内心里喜欢,没有兴趣驱使。所以每周的课就都是为了释放他用不完的精力。
隽涵是因为没人带,没办法,所以每次哥哥上课他就跟着蹭课。现在反而上课的没学好,蹭课的打的非常棒!哥哥的教练都夸弟弟打的比哥哥好。为了奖励他,教练还送给弟弟一个篮球,一套他们的队服。弟弟高兴坏了,蹭课蹭的更起劲了!今晚居然投进去9个球。热的头发都滴水了,都不肯休息。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做好一件事,首先得喜欢,才能有动力去做,然后才能做到最好。如果不喜欢,又怎么肯下功夫研究呢,学习也是同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