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家小姑娘该参加期末最后一场考试,考试时间临时改到3点50,和我与老公上班时间冲突了,我和孩子爸爸下午开会,不能中途返回再送她去学校了,只能安排她下午自己骑自行车去。她自己的自行车坏了还没来得及修,建议她骑我的自行车,可她不愿骑,理由弯梁自行车不如她的赛车好骑,说想骑奶奶的电动车,我不同意,我提醒她,学校明令禁止初中生骑电动车,我们家长与学校还签了协议,我们这样做违反校规。而且冬天这么冷,车子很轴很难骑,尤其不好刹车,加上路途中人冷得动作也不灵活,一点儿都不安全。女儿恼了,说:“别人签了协议都不怎么当真,只有你当圣旨,我只骑今天下午一次,要是自行车没坏,才懒得提骑电动车。”最后,见我俩僵持,孩子爸爸说:“既然和奶奶约好了骑电动车,那就骑吧!”这倒好,整个我前面的坚持全白费了。
大人没有原则和违背原则的妥协、变通带给孩子的影响都是消极错误的,值得家长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