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读了很多遍,都是一知半解,今天又读一遍,
到第三章,忽然感觉有点“悟”。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不去推崇品德高尚的人才,这样就可以使民众不去争名夺利。是啊,你整天搞出来个第一,刺激的人们争相攀比,买车买房跟你比,孩子的成绩跟人比,比老婆,比老公,比存款,比吃穿,就是不必品德!
不要把稀有的珍宝看得异常珍贵,这样可以使民众不因为想要占有而论为盗贼。是啊,你整天在那里说黄金长价了,翡翠升值了,比穿金,比戴银,小偷不偷你不抢你才怪!那些都是金属、石头,死了带不走,真带走了也不会安生!
不要将能够诱发贪欲的事物展示给民众看,这样可以使民众的心思不被扰乱。你别整天炫富,整的跟财神爷似的,无知的夸富,只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由此可见,古人先贤治理国家的最佳原则就是:使民众心灵纯洁,无私无贪,要先让民众填饱肚子,弱化民众的没有底线的欲望,强健民众的筋骨。
总之,要让民众处于不想太多淡化思维和减少欲望的状态,让那些即使有才智的人也不敢随意的制造事端。若能遵循“无为”的原则,那就没有治理不好的地方!
如果民众不争,不炫,不贪,无欲无求,保障温饱,身体健康,那里还有房贷车贷全民负债啊!自做孽,不可活!自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