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了杜威《民主义与教育》的二十四:教育哲学
一般解释哲学的方式都在材料和方法方面包含一定的总体性、普遍性和终极性。就材料来说,哲学想要理解,即搜集有关世界和生活的千变万化情况,构成一个单一的包罗万象的整体,这个整体必须或者是一个统一体,或者像在二元论的哲学体系中,必须把很多细节归结为少量终极的原理。
把哲学和思维联系起来以别于知识,这样讲是有益的。知识,有根据的知识,就是科学;它所代表的对象是已经根据理性决定、整理和处理了的。至思维,乃是参照未来的。思维的发生是由于有未解决的事情,思维的目的在于克服干扰。哲学就是思考已知的事物对我们的要求——已知的事物所要求的反应态度。哲学是关于可能的事物的观念,不是关于已成的事实的记录。因此,和一切思维相同,它是假设性的。它提示要我们去做的事情——要去尝试的事情。它的价值不在提供解决的办法(这只能在行动中获得),而在于界说困难,并暗示应付困难的方法。哲学几乎可以说是思维已经意识到它自己——思维已经概括出它在经验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
哲学具有两重任务:一方面要根据科学的现状评判现有的种种目的,指出哪些价值观念由于掌握了新的资料已经过时,哪些价值观念因为没有实现的方法,只是感情用事;另一方面要解释专门科学的成果与将来社会事业的关系。这两方面的任务要有所成就,教育上不相应地指出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那是不可能的。
“教育哲学”并非把现成的观念从外面应用于起源与目的根本不同的实践体系:教育哲学不过是就当代社会生活的种种困难,明确地表述培养正确的理智的习惯和道德的习惯的问题。所以,我们能给哲学下的最深刻的定义就是,哲学就是教育的最一般方面的理论。
哲学、教育和社会理想与方法的改造是携手并进的。如果现在特别需要教育的改造,如果这一需要迫切要求重新考虑传统的哲学体系的基本思想,这是因为随着科学的进步,工业革命和民主主义的发展,社会生活发生了彻底的变革。这种实际变革的发生必然使人要问:这些社会变革包含着什么观念和理想?它们要求对旧的、不同的文化所继承下来的观念和理想进行哪些修正?我们已经在本书各章偶尔讨论到这些问题,在前面几章明白地讨论了这些问题,因为它们影响到精神和肉体、理论和实践、人和自然、个人和社会等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