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下雨了,讨厌下雨天,可是这一周都有雨。
下班后我和希怡去逛超市,希怡想吃榴莲,便买了个榴莲回家了。回家吃完饭,当我和希怡满怀期待享用榴莲的时候,发现榴莲口感苦苦的坏了。希怡很失落,好不容易磨了我半天才买的榴莲,结果坏了不能吃。虽然失落,但希怡知道坏的东西不能吃,吃了会生病。大贵贵买的榴莲,还没吃就坏了,我既生气又心疼,我决定带着一起去维护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顺便借此机会,教一下希怡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
我和希怡把榴莲装回原来的袋子里,把付款后的票据从袋子里找出来,便开车去超市了。到超市门口我停下车,希怡有点害怕,就说妈妈我在车里等你吧。我说没事,你跟着我就行,不用害怕,希怡便跟我下车了。我拿着榴莲到收银台,和他说今天刚买的榴莲,吃完饭回去吃就发现口感苦涩,应该是坏了。他电话联系负责人,我又电话和他说明情况,他说找人过来处理。一会又过来一个人,我又重复了一下事情经过,希怡在我前两次陈述事情经过的时候一直都没有说话,这次希怡帮我一起陈述事情经过。我给他看了小票,上面有付款的日期和时间,我说你可以查监控,榴莲是你们工作人员给扒开的,都是一个小区的,我也不要求一赔三,给我退款就行。他也爽快的答应了。
从超市出来,我明显感觉希怡松了口气,甚至还有点开心。她问我,妈妈如果他不给我们退钱怎么办?能给警察叔叔打电话吗?我说可以,有任何你解决不了,或者不知道怎么解决的事情都可以打110找警察叔叔。但是像这种消费问题上出现的纠纷,打12315就可以解决,这是消费者投诉热线。再说了,我也没有很过分,没有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来,只要求退款,他也比较容易接受。有些事情只有经历过才能知道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