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两天,在潍河大桥旁连续传来了两个噩耗。引我们深思。其中一个人是我们小区的邻居,今年32岁,还没有结婚,之前干了很长时间的海员,现在回来了,听说是在河边钓鱼。因为可视探头掉到了水里。他自认为水性很好,就跳下河去捞探头,没想到,被渔网缠到了,就没有再上来。另一个是一个小姑娘。因为感情的原因跳到了河里。两个花一样年纪的青年就这么走了,给家人,给朋友留下的只有哀思,让我们非常痛心!
这两件事情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同样也给我们也敲上了警钟!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在游泳或进行其他水上活动时,都应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尤其是青少年人群,尤其是假期中,父母应该担负起责任,家长一定要反复叮嘱孩子:严禁结伴到水库、溪河等水域嬉戏、游泳,严禁在设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险”等警示语的水域逗留玩耍!孩子外出家长要时刻保持 “五知道”(知孩子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路线、知内容)。要学会正确的溺水自救方法:不慎落水后,首先应保持冷静,头部后仰,露出口鼻,保存体力,若附近有漂浮物,要尽力抓取,找准时机大声呼救。同时我们要时刻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多陪伴孩子,勤与孩子们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孩子们的心理变化,杜绝悲剧的发生。
溺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时刻关注水上安全问题。通过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定、加强监护与教育、关注特殊群体、关注心理健康等措施的落实,再也不让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