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 星期二 天气:晴
今天才得知根据国家规定,个人不得私自保管档案,所有档案必须保存在具有合法保管权的机构中。询问了刚刚政审完的邹老师,她的说法和网上查询的是一样。为了保险起见,我打电话问了社会保障人才资源管理处,原来可以合并档案。之前的资料在职工档案科所以可以存档在那里。
咨询完毕我就开车去了社会保障局档案科,向档案科咨询具体的存放要求和流程后,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职工档案科的要求完成存放手续。对于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个人,将档案存放在职工档案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样我就不怕放在手里变成死档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了。
在摸索中前行,在实践中成长。人生的旅途就像一本书,我慢慢品细细读,向着目标一点一点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