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星期六 阴 亲子日记第899篇
通过儿子班主任的推荐,我今天认真地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学习中,我了解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也是首次将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转化升级,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这意味着家庭教育从此有法可依,父母需要依法带娃,再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了。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无论贫富,都把培养好自己的孩子视为家里的头等大事。“双减”以后,校内不断减负,校外培训机构也逐步退出,家庭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此法律的出台,不仅要求家长必须“依法带娃”,也有助于形成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合力,促进孩子全身心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规范家长行为底线的法律法规,它的目的是引导父母建立良好的育人观,成才观,树立良好的家教,做好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协同学校,助推“双减”政策更好地落实实施。有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鞭策,相信家长们都会和孩子们一起学习,共同成长,学习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成为一名合格的家长。为了孩子的成长少走一些弯路,我们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认真学习这部法律,细细品味,与学校共努力,与孩子共成长。
六(3)班 王宁浩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