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取代“人治”。我的“法治”管理,正是让学生“在民主生活中学民主”。
管理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苏霍姆林斯基),离开了学生的自我教育,真正的班集体是很难形成的,由此可见,对于一个优秀的班集体来说,教师的个人权威与学生的自我教育都是不可缺少的,二者不应该互相分离,而必须有机融合与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便是班规。
一堂班级民主管理的班会课,班级规定遵循这三样原则:第一,广泛性,第二,可行性,第三,制约性。班规的制定将是班级的“法律”,而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