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日记第931篇
2022年05月15日 星期天晴
立法对家庭教育的具体规范。
立法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原则。我国当下的家庭教育概念和理念,是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21世纪青少年应当具备的“四个学会”来组织实施的,即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发展、学会与人相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共同构成塑造人的完整教育体系。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注重系统地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等不同,家庭教育应以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强化道德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教育。
立法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身心健康教育,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学校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