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孩子不是目的,让孩子有所怕,有所敬畏,才是最重要的。
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在《圆桌派》中说的一席话,正好能解释这个观点。
她说:
“人的成长过程中,要形成一些东西,除了爱之外,还要有敬畏。
如果孩子违法了,惩罚实际上是一种保护,让他知道怕,知道后悔,以后再也不敢了,真的让他不敢了才是保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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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正是在强调要让孩子知道怕,知道规矩不能违背。
如果孩子犯了错,唯有惩罚能让孩子清醒时,作为教育者,我们不能姑息。
这不是李玫瑾教授第一次强调敬畏,她在此前分析青少年犯罪行为时也曾多次提到过,人犯罪的原因是没有敬畏之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敬畏要遭灾殃。
我们教育孩子也是如此,要让他们知敬畏,守规矩,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得到真正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