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崔维依一直跟着我混单位,中午吃饭想要加个草莓摇摇奶昔,这几天肚子不舒服,所以跟她讲好等肚子好了,请她吃DQ冰淇淋,这下美坏了,饭量也上来了,中午竟然吃了一个驴肉火烧加一碗汤,这对她来说已经算吃的很多了。
下午练字的时候看她兴致不高,便找了张A4纸跟他一起写,一边比速度,一边比书写,一张纸正好可以写24个字,每个字写3遍,整张下来就是72个字,虽然我写了两张纸,她才写完一张,但比起之前来,她速度也快了不少,而且每个字也都有认真写。看来这个法子还算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