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之所以熊,是因为犯错的背后缺乏管教。
李玫谨老师也曾说过:
成人的犯罪行为,倒退至他的童年,你能找到原因,孩子的问题,都是大人造成的。
一个行为错误的孩子,缺少一个无法灌输正确行为观念的父母,就无法教给孩子明白是非的能力。
孩子未来的路直不直,就要看父母的管教到不到位。
在孩子三到六岁这个阶段,父母就该对孩子立威,它包含“规则”和“惩戒原则”,它是帮助孩子守住边界的主导因素。
一方面在教育中用规则来限制孩子的行为,告诉他“自己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另一方面用“惩罚”来管教孩子的错误,给孩子一定的反省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在孩子的童年时期,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定型,需要很强的引导性,家长在这个阶段要成为“重要他人”,而实施权威的教育。
在梁q超的教育理念中,他认为孩子的雏形立于幼年,这是源自于母亲的教育。
在梁q超6岁的时候,曾经因为一件事而向母亲说了谎,母亲因此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并为他立下“不许说谎”的规矩。
规矩也是原则。
孩子的小恶不管,就会成为大恶,有时候适当“敲打”孩子的坏毛病,就会养出一个堂堂正正的孩子。
自体心理学流派创始人科胡特说过一句话:在教育的时候要保持“不含敌意的坚决,不带诱惑的深情”。
其实就是在说:在大的原则问题上,要让孩子清晰地知道行为的界限,又要在心理上保持无条件地关爱孩子。
因此,立威和原则,缺一不可。
比如:平日里,为孩子做好榜样,言行不要出格;立规矩就要坚决执行,不要因为孩子的要求而妥协;
犯了错就要惩罚,可以不打,但一定要给孩子认识错误的教育。“严”和“爱”相结合,才能培养出健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