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身份是“教师”,我们从事的工作叫“教学”,工作场所在“教室”,使用的工具有“教科书”和“教参”,授课方法称为“教法”,工作年限是我们的“教龄”……
再来看一组跟我们的工作对象息息相关的词语:他们的身份是“学生”,所从事的活动叫“学习”,活动场所在“学校”,压得他们喘不过气的是老师指定家长付款买来的各种各样的“学习资料”,活动方法称为“学法”,处于适合上学年龄的儿童则叫“学龄儿童”……
如果语文也可以提取公因式的话,我们可以从第一段中提出一个“教”字,从第二段中取出一个“学”字,二字合成一词,便是——教学。
生活中最常见的教学场景是这样的:老师站在讲台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努力想把自己所准备好的东西全都“教”给学生。
学生呢,一律按照老师的要求,采取同一个姿势,规规矩矩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表面上聚精会神,脑子里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们不喜欢,但是在家长和老师的双重压力之下,他们又不得不被迫地进行学习。
看起来是不是有点怪?
对,就是有点怪。因为我们现在的教育只有“教”和“学”这两个字,而且这“教”和“学”还是各自独立的两个事物。我们的教育弄丢了一个字,那就是“做”。
陶行知先生提倡的教育便是教、学、做三者合一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