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巴里•施瓦茨曾经做过一个这样的实验:
在研究中,他将孩子随机分成两组画画。第一组孩子可以从3支画笔中选1支,第二组则可以从24支中选1支。结果第2组的孩子的作品要比第一组孩子画的糟糕得多。
随后,研究者们让孩子们从中选一支自己最喜欢的笔,接着再试着说服孩子们放弃这支笔选择另一样礼物,结果第二组的孩子更容易放弃他们所选择的笔。
我们常常以为,给孩子提供越多的物质,孩子就会越幸福,实际往往相反!太多选择,反而会让孩子在选择前面乱了方寸,不知道自己最喜欢什么,得到之后也更不懂得珍惜。
“多则惑,少则明”,我们在给孩子提供的玩具、衣服等各类物质时,要遵循少而精的原则,每一样物品都物尽其用,发挥它最大的用处,这样给孩子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才会更多。
物事同理,包办、唠叨、事无巨细,你给孩子你自己认为最好的,但并不一定是孩子需要的,相反还会引起孩子的反感与叛逆。无论什么,适度才是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