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文
铭法于心,守法于身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则是最高层次的规矩。它时刻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法律看似离我们遥远,其实它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就像“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然而,还是有人无视它的存在,导致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年三月份的某天,我去见完客户,在开车回家的路上,经过体育馆路段,正好临近人行横道,我看见有行人过马路,就刹车停车,礼让行人,然而就在此时,后边的车辆撞在了我车的屁股上,把我的车追尾了,我的车后保险杠都碎了。车主下车后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跟我协商私了,说不想走保险,开始我还不解,为啥有保险不走保险呢?后来他告诉我:他的车辆保险到期没交。之前一年一年的都交保险,可从来没出过事故,他感觉交保险是在浪费钱,今年干脆不交了,却没想到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任何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根据交通法规定:“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必须要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如果车辆没有交强险,那么就不能正常上路行驶。否则车主承担相应的后果。首先一旦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上路,那么将由交警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依照规定投保的最低责任限额缴纳其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其次如果未投保交强险的汽车上路正常上路行驶的话,那么一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也将会由车主本人承担所有的损失以及一切赔偿。这个小伙子“聪明”的认为不买保险就是在省钱,其实他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同时也是在与风险赛跑,发生交通事故只能自己掏腰包,得不偿失。
有数据表明:我国的交通事故致死率平均为27.3%,位于31个国家中的第三位。很多的交通事故都源于有些人不遵守交通法规,有的人闯红灯、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都是交通事故的隐患,还有些行人走快车道、逆行、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这些都是不遵守交通法的行为,这些事看起来很小,其实这关系着我们的生命安全。交通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的,它不但对机动车有所规定,对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也有所规定。正是由于这些法律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法律法规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触碰法律的人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触犯法律的事情坚决不能做。我们要追随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脚步,守法、知法、懂法、用法,将法律铭记于心,切实守法于身,也要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安定的大家庭。
密州路小学四年级6班 王浩泽妈妈